台海网12月10日讯 把柄国度金融监督管制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榆金监罚决字〔2024〕5号)披露,因虚列、套取用度;客户信息不实在;未按法例管制个东谈主保障代理东谈主,国度金融监督管制总局榆林监管分局对中国东谈主寿保障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处以二十三万元罚金。
对张伟(时任中国东谈主寿保障股份有限公司府谷支公司司理)赐与告诫并处一万元罚金;对闫婷婷(时任中国东谈主寿保障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街支公司司理)赐与告诫并处一万元罚金;对艾雪梅(时任中国东谈主寿保障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收展发展部司理)赐与告诫并处0.5万元罚金;对刘蓉(时任中国东谈主寿保障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营销发展部司理)赐与告诫并处0.5万元罚金。